集团公司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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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社会不断地进步,很多情况下我们都会接触到制度,制度是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办事规程或行动准则。那么制度的格式,你掌握了吗?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集团公司管理制度,欢迎大家分享。

集团公司管理制度

集团公司管理制度1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城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办公用品的管理,保障后勤服务,更好地控制成本,节约办公费用,明确管理职责,根据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中的办公用品,分为办公设备用具、办公文具用品、办公印刷文印耗材三类。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本部,控股项目公司、专业公司遵照执行,参股项目公司、专业公司参照执行。

第二章管理职责

第四条 综合管理部为公司办公用品的归口管理部门,统一负责公司办公用品的购置、验核入库、保管、领发、库存统计等工作。

第五条 综合管理部采购管理员负责办公用品的购买、维修、调配、费用支付等工作。

第六条 综合管理部办公用品保管员负责办公用品的入库核验、保管和领发工作。并建立台帐,统计报告月度办公物品进出及存量情况。

第七条 使用部门(使用人)负责对自用办公用品的保管、使用。

第三章 办公用品的购置

第八条 办公设备用具是指电话机、电脑、传真机、空调、电风扇、复印机、保险柜、冰箱、电视机、桌椅、橱柜等办公资产。

第九条 办公设备用具的购置与配给

(一)公司所属各部门根据工作和业务需要,要求配置办公设备用具的,以部门为单位,填报《物品申购单》或申请报告,交综合管理部负责办理审批手续。购买单价在20xx元以下的需经综合管理部经理同意,由行政副总经理审核,报总经理审批;购置单价在20xx元以上的办公资产属固定资产,参照公司《固理规定》审批程序办理。

(二)在购置办公设备用具前,综合管理部应实行“先调配,后购买'的原则,在无库存和调剂可能的情况下,再办理购买审批手续。

(三)综合管理部采购管理员根据领导审批意见,要以“优质、低价”为原则,到专业市场或商店作多方询价,并将询价后的品牌、规格、价格征得使用部门确认后,方能办理订购手续。

(四)对专业设备或特殊的办公设备用具,采购管理员可要求使用部门或相关专业部门协同购买。

(五)所订购的办公设备用具到货后,综合管理部办公用品保管员应按《送货单))进行验收,核对品种、规格、数量与质量,在《送货单》上进行签收。并负责将属于固定资产的办公设备用具的产品说明书、保修单等有关资料送档案室。

(六)办公用品保管员负责已购办公设备用具的使用安装工作,办理使用部门 (使用人)的领用手续,并进行台帐登记,写明物品的名称、规格、单价、购买日期、使用人等。

(七)员工因离职、调职等退回的办公设备用具,.由办公用品管理员统一办理;使用转移手续或验收入库。

第十条办公文具用品分为消耗品和管理品二种。’

(一)消耗品:铅笔、圆珠笔、刀片、胶水、胶带、大头针、图钉、笔记本、复写纸、案卷封皮、标签、便条纸、信纸、橡皮擦、夹子等;

(二)管理品:签字笔、荧光笔、修正液、电池、直尺、剪刀、美工刀、订书机、打孔机、钢笔、文件夹、打码机、姓名章、日期章、日期戳、计算器、印泥等。

第十一条办公文具用品的采购

(一)综合管理部办公用品保管员每月5日前填写《办公文具用品上月库存明细表》及《当月进货计划表》,送综合管理部经理审核后报行政副总经理审批。做到以最小的采购量满足日常对办公文具用品的基本需求。

(二)采购管理员根据已审定的《进货计划表》,直接向选定的供货单位订购所需用品。综合管理部经理对选定的供货单位要定期进行价格、质量测评,测评不符合条件的供货单位要及时更换。

(三)采购管理员要掌握办公文具用品市场价格和最佳采购日期。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努力降低采购成本。

(四)办公文具用品到货后,由办公用品保管员负责验收和填写《办公甩品入库单》及办理入库手续,并在收货凭据上签字。

(五)办公文具用品的费用支付,由采购管理员根据收货凭据与供货单位结算,填写出《费用申请单》并附《办公文具用品清单》,经办公用品管理员证明,送综合管理部经理签署意见、行政副总经理审核后,报总经理审批报销。

第十二条办公印刷文印耗材分为印刷品和文印耗材二种。

第十三条印刷品及文印耗材的定制、采购

(一)综合管理部采购管理员根据对各印刷单位、文印耗材供货单位的考察及报价、质量等综合因素,选择印刷、供货单位,报综合管理部经理审定。

(二)印刷品的定制:

1、因印刷品具有时效性,尽量少备库存。各部门如需领用或印刷物品时,需提前一周提出申请,经部门领导同意,报综合管理部经理审批后交办公用品保管员办理。..

2、印刷品上的字体、图案、颜色等标识,应由公司策划部统一设计和确定。

3、办公用品保管员负责并会同策划部对所印刷品样稿进行核稿后,交采购管理员通知印刷单位进行印制。

4、印刷品由办公用品保管员填写《印刷品入库登记单》,进行入库登记,并在收货单上签字。

5、采购管理员根据((印刷品入库登记簿》及《送货单》与印刷单位结算,并填写《费用申请单》,附印刷品清单,经综合管理部经理签署意见和行政副总经理审核后,报总经理审批报销。

(三)文印耗材的采购

1、文印室管理员根据用量,提前3天填写《物品申领单》,报综合管理部经理审批后,交办公用品保管员通知采购管理员购买。

2、物品到货后,办公用品保管员负责办理入库登记,并在收货单上签字。

3、采购管理员根据《文印耗材入库登记簿》及《收货单》》与供货单位结算,并填写《费用申请单》,由办公用品管理员及文印室管理员证明,经综合管理部经理签署意见和行政副总经理审核后,报总经理审批报销。

第四章办公用品的使用和管理

第十四条办公设备用具的使用和管理

(一)办公设备用具的购买、配置、领用、维修与保管等管理过程,综合管理部均须用台帐形式进行记录和登记。

(二)综合管理部对配置的办公设备用具一律实行编号,在设备用具上标明使用部门(使用人)名称、编号以及购置日期等。

(三)各使用部门(使用人)对其所使用的办公设备用具,实行“谁使用,谁保管”的原则,要防止被盗、被挪用或污染与破损,不得擅自移交或委托他人代为保管。

(四)办公设备用具因破损、污染后需要维修或清洗的,应由使用部门(使用人)与综合管理部联系,由采购管理员负责办理各项维修与清洗事宜。

(五)经专业部门检验,确认办公设备用品已经没有维修必要时,应由使用部门申请,经综合管理部经理审核,报行政副总经理审批后j予以报废处理。办公用品管理员负责办理有关报废手续:属固定资产的办公设备用具,按照《固定资产管理规定》办理。

(六)因使用或保管不当等原因,造成办公设备用具破损、丢失的,视情节轻重,使用部门(使用人)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七)综合管理部每年12月份,会同财务管理部对公司所属办公设备用具进:行一次清产核资工作,并制作《清查明细表》上报主管领导及存档。

第十五条办公文具用品的使用和管理

(一)各部门(人员)需领用办公文具用品时,应到办公用品保管员处办理领用手续,并在《办公文具用品领用登记簿》上签字。

(二)办公文具用品分为个人领用与部门领用两种。个人领用指个人使用保管的用品,如圆珠水笔、橡皮擦、直尺等。部门领用指本部门共同使用的用品,如打孔机、订书机、打码机等。办公用品保管员要分别设置个人和部门的`《领用登记簿))。

(三)消耗品可依据上年平均月用量或经验法则(估计消耗时间)设定领用雀理基准(如签字笔每月每人发放一支),并可根据部门或人员的工作情况调整发勘时间。

(四)管理品自第二次领用起,应以旧换新,如遗失应由个人或部门赔偿、自购。

(五)人员离职时,应将剩余办公文具用品移交综合管理部。

(六)办公用品保管员必须清楚地掌握办公文具用品库存情况,经常整理和清点,要求摆放整齐,帐、物一致。

(七)办公文具用品仓库一年盘点两次(6月与12月),盘点工作由综合管理部经理负责,盘点要求做到帐、物一致。

第十六条 印刷文印耗材的使用管理

(一)使用部门(使用人)领用印刷品,应到办公用品保管员处办理领用登证手续,并在《印刷品领用登记簿》上签字。

(二)文印管理员领用文印耗材,应到办公用品管理员处办理领用手续,并在《文印耗材领用登记簿》上签字。

(三)使用部门(使用人).要厉行节约,杜绝浪费,使印刷品能物尽其用,不得将公司印刷品挪为私用或赠送他人使用。

(四、)复印文件资料要办理登记手续,使用部门(使用人、)须茌《文印登记簿上登记后,方可送文印管理员复印。

(五)文印管理员要严格控制文印耗材的使用,不得复印与工作无关的资料。

第五章附则

第十七条 本制度由综合管理部负责解释和修订。

集团公司管理制度2

1目的

根据公司安委会议精神,结合公司安全生产实际情况,为防止重大事故的发生,实现安全防线前移,特制定本制度。本制度强调了除造成安全事故应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执行“四不放过”外,对未形成事故的各种“三违”行为、人为事故隐患及险肇事故,都要严格按照“四不放过” 精神对待。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天津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各部门的安全管理工作。

3管理内容和要求

3.1定义

3.1.1“三违”是指:违章操作、违章指挥、违犯劳动纪律。

违章广义概念是指: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职工安全守则、劳动纪律、工艺操作规程、设备管理制度、道路交通管理条例、防火防爆有关规定等。

3.1.2人为事故隐患是指:由于人为违反各种操作规程及管理制度而形成的隐患。

3.1.3险肇是指:人身伤害的未遂事故,介于人身伤害事故与违章、隐患之间。

、3.1.2、3.1.3以下简称“三种情况”。

3.1.5“四不放过”是指:“三种情况”原因调查分析不清不放过;没有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不放过;责任者没有受到处理不放过;职工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

3.2管理职能

3.2.1按“谁主管、谁负责”原则,主管部门及所在部门对“三种情况”进行管理。

3.2.2公司各职能部门按照有关规定负责组织对各部门的安全检查。

3.2.3各部门按照有关规定负责组织对所在部门的安全检查。

3.2.4违反安全操作规程、职工安全守则,由安全管理部门负责监督管理。

3.2.5违反劳动纪律,由人力资源部门负责监督管理。

3.2.6违反工艺操作规程,由生产技术部门负责监督管理。

3.2.7违反设备管理制度,由设备部门负责监督管理。

3.2.8违反道路交通管理条例、防火防爆有关规定,由保卫部门负责监督管理。

3.2.9管理职能要严格按照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要求逐级负责。

3.3管理规定

3.3.1各部门对检查出的、上报的或职工举报的”三种情况”要组织有关部门进行分析,查清“三种情况”发生的原因,制定有效的防范措施,拿出对责任者的处理意见,报上一级批准。对“三种情况”发生的经过、原因、防范措施、对责任者的处理意见要以通报形式下发到各班组,组织职工深入学习,吸取“三种情况”教训,防止重复“三种情况”的发生。

3.3.2班组采取自查自纠方法,对检查出的事故隐患及违章人员,在班组活动中认真组织分析,拿出整改意见,积极落实整改,要有文字记录。

3.3.3作业区检查出的事故隐患及违章人员,根据职责分工,由作业区主管领导组织分析及落实,并将处理结果通报作业区。

3.3.4由各部门检查出的事故隐患及违章人员,根据职责分工,由作业区主管领导组织分析及落实,并由各部门将处理结果通报全厂或职能部门。

3.3.5由公司检查出的事故隐患及违章人员,根据职责分工,由各部门分管领导组织分析及落实,并将处理结果通报公司

3.3.6由公司上级部门检查出的事故隐患及违章人员,根据职责分工,由公司分管副总经理组织分析及落实,并将处理结果通报公司。

3.3.7对各部门发生的事故险肇,要立即逐级上报,根据职责分工,由各部门分管领导组织分析及落实,并将处理结果通报全公司

3.3.8各部门要建立“三种情况”台帐,按时登记。

3.3.9对重大人身险肇事故要保留现场,进行拍照,各种资料要妥善保存,作为安全教育材料。

3.3.10对“三种情况”要做到百分之百建档、百分之百教育、百分之百考核、百分之百整改,并将“四不放过”处理结果于10日内上报相应专业管理部门。

3.4检查与考核

3.4.1公司安全管理部对本办法执行监督检查。

3.4.2对领导违章指挥、职工不服从监督检查或隐瞒“三种情况”的要加重处理。

3.4.3对“三种情况” 部门没有及时按“四不放过”精神对待的,对责任者给予必要的行政处理,并在公司进行通报。

3.4.4对发生“三种情况”的部门按照专业管理部门有关处罚规定进行处理。对没有认真执行“四不放过”的专业管理部门或管理职责不到位的要进行连带经济考核。

集团公司管理制度3

一、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员工的业绩评价,建立健全公司的绩效考核体系,并以此作为员工薪酬升降、职务晋降、奖惩的主要依据,特拟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公司及下属各分(子)公司。

二、绩效考核要求

第三条绩效原则

(一)公平、公开、合理、有效。

(二)激励与牵引作用。

第四条绩效考核内容:着重考核员工的岗位工作业绩,其考核要素主要为各岗位各项关键绩效考核指标。

第五条实行定期考评制:每月、年中(是否有)及年终对员工的工作绩效进行考核评定,每月考评结果与员工当月绩效考核工资挂钩,年中及年终考评作为奖励、晋升、处罚等依据。

第六条实行分级绩效考核制

(一)集团公司人力资源中心负责各分(子)公司、部门总经理级管理干部的绩效考核结果的运用,集团公司总经办负责关键绩效考核指标体系与核算标准的组织制订与实施结果的汇总评价以及关键绩效考核指标的跟催落实。

(二)各分(子)公司、部门负责本公司、部门副总经理(含)以下人员的绩效考核,以及其关键绩效考核指标体系的制订、落实与结果评价;科级(含)以上人员的考核指标体系及考核结果应提交人力资源中心备案。

第七条绩效考核方式与结果应用

集团公司及各分(子)公司、部门对本公司、部门所有员工在年中和年终进行考评,必须以目标责任书中的二主五辅'关键考核指标作为主要绩效考核依据。考核结果作为与其绩效工资或奖金挂钩的主要依考核结果作为实施奖励、晋升、处罚的主要依据。

第八条集团公司总经办作为绩效考核管理部门,有权对各分(子)公司、部门内部各级人员的关键绩效考核体系、标准以及考核结果进行核查;对于不合理的地方有权要求纠正,并落实相应处理。

三、关键考核指标体系

第九条关键绩效考核指标体系的制定

(一)主要围绕各分(子)公司、部门核心职能进行制订。

(二)经济指标由总经办、财务部根据集团公司战略目标结合具体实际情况制定,人才培养指标由集团人力资源中心制定。

第十条关键绩效考核指标体系的实施

(一)集团公司财务部等直线管理部门对下属分(子)公司的行业管理由财务部等自行考核;

(二)集团公司其他职能管理部门对分(子)公司的行业管理目标,要求由总经办负责考核。

(三)具体实施标准按照该公司当年度目标责任书中所附考核标准及办法执行。

第十一条集团公司授权自行管理的子集团公司,其绩效考核体系参照集团公司模式自行制定考核标准、自行考核。绩效考核体系及具体考核标准须在人力资源部、总经办备案。

集团公司管理制度4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

为了加强公司的库房安全管理工作,确保库存物品和人员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各单位内所有库房安全的管理,单位下属其他机构的库房部门,应参照本制度执行。

第二章职责

第三条单位行政负责人的职责

单位行政副总对单位的库房安全事宜的审批和总监督,负第一责任。

第四条库房的监督与管理

单位办公室对库房安全管理工作进行监督,负主要责任。

第五条库房部门职责

库房部门负责库房安全的自检和执行。

第三章库房设备安全管理

第六条设备管理

一、设备应有专人管理,各种设备和仪器不得超负荷和带病运行,要做到正确使用,经常维护,定期检修。对于不符合安全要求的陈旧设备,库房部门应及时向单位领导反映,进行有计划地改造和更新。

二、电气设备和线路应符合国家有关安全规定。电气设备应有可熔保险和漏电保护,绝缘必须良好,并有可靠的接地或接零保护措施;潮湿场所和移动式的电气设备,应采用安全电压,电气设备必须符合相应防护等级的安全技术要求。引进国外设备时,对国内不能配套的安全附件,必需同时引进,引进的安全附件应符合我国的安全要求。

第四章库房消防安全管理

第七条库房负责人为主要防火责任人,全面负责库房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库房管理部门应把库房作为日常安全巡逻、例行安全检查的重点,及时发现、处置安全隐患,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

第八条库房管理部门应协助库房做好定期消防演练,提高库房员工消防意识。

第九条易燃易爆物品与一般物品或化学性质、防护灭火方法相抵触的化学危险品,不得同一库房或同室存放。

第十条原则上严禁各类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化学用品的存放。

第十一条库房应当设置醒目的防火标志,禁止带入火种。物品入库前必须检查确定无火种等隐患后方准入库。

第十二条库房内禁止吸烟,禁止煮食及用火取暖,并禁止使用明火。

第十三条人员离开时必须关掉电源,不准加设临时线路。

第十四条库房应当配置相应的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消防器材必须设置在显眼和便于取用的地点,并有明显标识。附近不得堆放物品和杂物,并确保任何时候都完好、有效。

第十五条库区的消防通道和安全出口等严禁堆放物品。

第十六条一旦发生火灾时,要及时报告公司管理部门,同时组织人员扑救,并打火警电话119报警。

第五章人员管理

第十七条对新入职员工、实习人员,库房管理部门必须先对其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培训合格才能准其进入操作岗位。

第十八条对改变工种的员工,必需重新进行转岗安全教育才能上岗。

第六章检查制度

第十九条坚持定期和不定期的库房检查制度。单位办公室负责组织检查,每季度不得少于一次,填报《库房检查表》

(附表1);库房部门每月检查不得少于一次,填报《库房检查表》;库管员每周检查不得少于一次,填报《库房检查表》。同时还应实行班前班后检查制度。

第二十条库房应保持清洁卫生,库房管理人员应定期检查打扫卫生。

第二十一条库管员应做好物资的登记和保管工作,定期清查盘点库存物资,做到台账和实物相符,数量准确,质量完好。

第二十二条下班前要关闭门窗及电源,做好安全检查,确保物资安全。

第二十三条做好仓库防鼠、防虫、防潮等安全和卫生措施。

第二十四条对于长期积压物资应当进行清理,库管人员应向上级领导进行汇报。积级开展废旧物资的回收整理,合理利用闲置物品,做好积压物资的处理工作。

第七章出入库管理

第二十五条物品入库时,库管员必须查点物资的数量、规格型号、合格证件等项目,如发现物资数量、质量、单据等不齐全时,不得办理入库手续。经检验不合格的物资一律不得接收入库,应退回供货单位,并及时向单位领导反映情况。

第二十六条物品出库时必须办理出库手续,凭单(出库单)出库,任何时候均应严格按照先办出库手续后发放物品的先后顺序,严禁先出物资后补手续,严禁无凭发放。领取人和库管员应核对物品的名称、规格、数量、质量状况,核对正确后方可发放;库管员应准确填写出入库登记簿。

第八章记账与盘点

第二十七条库管员应妥善保管好出入库凭证和出入库登记台账,记账要求字迹清晰,账、物及出入库单据产品名称型号一致。

第二十八条库房物资若有损失、贬值、报废等情况发生,库房部门应及时向所在单位领导汇报。分析原因、查明责任,按相关规定对责任人进行处理。未经批准的

集团公司管理制度5

1.集团为了加强保安工作管理,使保安人员执勤执行任务有所据;特制定本制度。

2.保安人员必须遵守集团各项规章制度,维护集团荣誉和威信。

3.保安人员执勤每天实行12或者24小时倒班制,具体各班服勤时间由各单位行政部门自行制定并公布实施。

4.保安人员工作职责规定如下:

4.1工厂、商场、办公区等集团场所的各类事故(事件)预防,并根据本单位的具体情况制定巡逻事项。

4.2员工下班后负责单位钥匙的保管工作。

4.3全面掌握处置突发事件的各类应急预案要求。

4.4负责进出单位的外来客人及员工的管理、联络登记事项。

4.5进出单位车辆、物品的管理、查验及放行。

4.6协助单位维持正常工作秩序;完成防火防盗等安全消防保卫监督检查工作。

4.7负责完成个人负责区域内的各项工作。

4.8完成临时交办的其他工作。

5.保安人员除前款各项规定外,还应遵守下列守则:

5.1工作应谨言慎行,执行公务时态度和蔼端正不卑不亢;服从上级命令,秉公执法,不徇私枉法。

5.2执勤时应统一着装、端正仪容,各种配备齐全完好。

5.3执勤中应时刻提高警惕,遇有突发事故(事件)时,应临危不乱发挥团队精神,果断敏捷,做好适当之处置;并立即报告上级。

5.4执勤中应严守岗位,不得有擅离职守或酗酒、闲聊、阅读书报、睡觉等失职现象。

5.5应熟知本单位的水、电控制阀门、开关位置及消防器材放置的地点等,防止遇事慌乱束手无策。

5.6应管制入厂人、物、车,对未办妥入厂手续者,一概不准入厂。并绝对禁止携(夹)带违禁品入厂;除公用需料外,易燃易爆危险品禁止携入。

5.7应按规定进行按时巡逻监督检查;工厂、商场等各处,办公室、厂房、门窗、水电等是否存在不安全因素;是否有闲杂人等人员逗留。同时做好检查记录,对存在不安全因素的单位部门进行处罚。

5.8单位下班后,重要部位的钥匙交由办公区保安负责,以备巡查使用。员工加班或因事需进入办公室时,要求其详细填写'a&v员工下班后出入办公区域登记表'。

5.9交接班时,应将当班执勤情况等记入'a&v员工值班记录表',遗留问题向接班人员交代清楚;每月月末报至行政部门核阅。

6.人员管制相关规定

6.1指导员工遵守各项规定,并制止不法行为的发生,维持辖区正常工作秩序。

6.2严格管制员工上下班、迟到、早退、加班人员的出入门的管理。

6.3员工在工作时间内离厂时(工作除外),须持审批手续离厂。

6.4上班时间内除公事接洽外,一律谢绝会客。

6.5外界来宾到厂接洽业务或参观访问,以及厂商的营业、采购、检查、安装等人员入厂应在保安室办理入厂手续,并联络有关部门接待。非经厂、部门人员接待,不得以任何理由进入厂区。

6.6假日加班人员或因事需进入工厂者,应对照行政部门所列名单,核对无误后,在保安室登记入厂。

7.物品管制相关规定

7.1物品出厂时应凭'a&v出门证',经核对无误后方可放行,签认后的a&v出门证'按顺序及类别进行装订保管。

7.2各厂商交货时所携带其他厂商物品,在进厂时先由保安人员查验登记于'a&v值班记录表'中,离厂时再经保安人员依原登记查对符合后给予放行。

7.3离厂外来人员经保安查获有私带公物或他人物品之嫌者,暂扣留物品,并按下列程序处理:

7.3.1记录携带人所属单位、姓名、身份证号码、时间、地点。

7.3.2由携带者亲书理由,注明所携带物品的品名、数量,由何处取得等。

7.3.3情况严重时,不得让当事人离厂,应速呈报行政部门处理。

7.4厂内住宿人员携带个人物品出厂时,按下列程序办理

7.4.1携带行李、包裹、提箱等大件物品者,应凭行政部门开具的a&v出门证'方可放行。

7.4.2携带一般日常用品者,由保安人员查验后放行。

7.5本公司员工及一般外宾不准携带照相机进厂。特殊情况,如参观、访问或外籍人员携带照相机者,应按部门主管所示处理。

7.6同仁进入工厂不准携带与本公司产品相似产品,工厂相关人员如因业务需要,经行政部门开具证明单(注明品种、型号等)后准予携带进厂。但携带出厂者,应凭主管部门开具的a&v出门证',经查无误后放行。

7.7员工出厂区时对其包裹主要检查的内容包括:

7.7.1生产车间物品。如:线轴、布片、粘条、拉链、纽扣、肩垫、袖衫条、腰衬、成装等。

7.7.2办公、后勤、辅助等物品。如:电脑附件、打印纸、电话机、文件夹等;公用书籍、资料、画册等(已办理借阅手续的须在门卫《小件物品出入登记表》上登记);维修、裁断工、打板师、司炉工、电工等作业工具;各类调味品、主副食品、餐具等;洗涤、卫生等日常用品。

8.车辆管制相关规定

8.1外来车辆进入工厂,需按下列规定办理:

8.1.1随车人员按本制度6.5条款规定事项办理。

8.1.2持有证明来厂交货或提货之车辆,准予驶入厂区内有关处所。

8.1.3一般接洽业务检查或参观访问以及厂商等人员所乘车辆,保安应指定停车位置。

8.1.4库管员下班后,遇有外来取送货车辆欲进入厂区,必须先请示其主管领导,经同意后,方可进入并进行登记。

8.2所有进出车辆应一律接受检查。尤其应注意进厂车辆是否载有违禁、易燃易爆危险品;出厂车辆载有货物时,应凭'a&v出门证',经核查无误后方可放行。

8.3集团及所属各单位车辆携带物品出入、停放等,亦应按本制度相关规定执行。

9.突发事故(事件)应急处理

9.1发现盗窃时,以收回失窃物为首要,并应立即呈请处理。

9.2保安人员是消防安全工作的重要骨干力量,应熟练掌握安全消防设备器材的使用,了解配置地点,定期检查维护消防器材;对管辖区域内的消防安全工作进行监督检查考核。处理突发事故(事件)时应镇静,启动相应应急预案,用最有效的方法使灾害减少至最低限度;不可慌张误事,视情况按下列程序处理:

9.2.1根据判断尚可消除时,应迅速采取有效措施处置;并报告行政部门及相关部门,同时保护好现场。

9.2.2判断无法消除时,应立即报告有关部门(119或110或120等)、行政部门及相关部门;并做好现场保护工作。

9.3夜间或休假日近邻发生突发事故(事件)时,应将所知及判断是否会波及本单位等情况,迅速通报行政领导。

10.保安工作考核与奖惩

10.1经月考核完成下列要求者,计发全额奖金:

10.1.1月累计出勤,无任合迟到、早退情况者。

10.1.2对本职工作认真负责,不营私舞弊,能够按要求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者。

10.1.3积极配合上级领导工作,按时完成任务者。

10.1.4工作积极主动,提出合理、良好的建议经实施后确有成效者。

10.1.5参加各项社会活动为公司争取荣誉者。

10.2 凡保安人员,均应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如有违反者,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

10.2.1一次扣罚奖金50%。

10.2.2二次扣罚奖金100%。

10.2.3三次取消职务津贴。

10.2.4屡教不改者予以辞退处理。

10.3奖惩工作参照《安全生产奖惩规定》和《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制度》执行。

10.3 .1保安人员工作表现突出、制止各类事故(事件)发生有功、对单位贡献显着者,可视具体情况给予特殊奖励。

10.3.2由于保安工作不到位,致使各类事故(事件)发生的,追究其相关人员的责任,并给予相应处罚;触犯法律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11.附则

11.1本制度未尽事宜,遵照相关管理制度具体条款执行。

11.2集团所属各单位,应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具体实施细则。

11.3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集团公司管理制度6

1 目的

根据公司安委会议精神,结合公司安全生产实际情况,为防止重大事故的发生,实现安全防线前移,特制定本制度。本制度强调了除造成安全事故应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执行“四不放过”外,对未形成事故的各种“三违”行为、人为事故隐患及险肇事故,都要严格按照“四不放过” 精神对待。

2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天津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各部门的安全管理工作。

3 管理内容和要求

3.1 定义

3.1.1 “三违”是指:违章操作、违章指挥、违犯劳动纪律。

违章广义概念是指: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职工安全守则、劳动纪律、工艺操作规程、设备管理制度、道路交通管理条例、防火防爆有关规定等。

3.1.2 人为事故隐患是指:由于人为违反各种操作规程及管理制度而形成的隐患。

3.1.3 险肇是指:人身伤害的未遂事故,介于人身伤害事故与违章、隐患之间。

3.1.4 3.1.1、3.1.2、3.1.3以下简称“三种情况”。

3.1.5 “四不放过”是指:“三种情况”原因调查分析不清不放过;没有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不放过;责任者没有受到处理不放过;职工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

3.2 管理职能

3.2.1 按“谁主管、谁负责”原则,主管部门及所在部门对“三种情况”进行管理。

3.2.2 公司各职能部门按照有关规定负责组织对各部门的安全检查。

3.2.3 各部门按照有关规定负责组织对所在部门的安全检查。

3.2.4 违反安全操作规程、职工安全守则,由安全管理部门负责监督管理。

3.2.5 违反劳动纪律,由人力资源部门负责监督管理。

3.2.6 违反工艺操作规程,由生产技术部门负责监督管理。

3.2.7 违反设备管理制度,由设备部门负责监督管理。

3.2.8 违反道路交通管理条例、防火防爆有关规定,由保卫部门负责监督管理。

3.2.9 管理职能要严格按照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要求逐级负责。

3.3 管理规定

3.3.1 各部门对检查出的、上报的或职工举报的”三种情况”要组织有关部门进行分析,查清“三种情况”发生的原因,制定有效的防范措施,拿出对责任者的处理意见,报上一级批准。对“三种情况”发生的经过、原因、防范措施、对责任者的处理意见要以通报形式下发到各班组,组织职工深入学习,吸取“三种情况”教训,防止重复“三种情况”的发生。

3.3.2 班组采取自查自纠方法,对检查出的事故隐患及违章人员,在班组活动中认真组织分析,拿出整改意见,积极落实整改,要有文字记录。

3.3.3 作业区检查出的事故隐患及违章人员,根据职责分工,由作业区主管领导组织分析及落实,并将处理结果通报作业区。

3.3.4 由各部门检查出的事故隐患及违章人员,根据职责分工,由作业区主管领导组织分析及落实,并由各部门将处理结果通报全厂或职能部门。

3.3.5 由公司检查出的事故隐患及违章人员,根据职责分工,由各部门分管领导组织分析及落实,并将处理结果通报公司

3.3.6 由公司上级部门检查出的事故隐患及违章人员,根据职责分工,由公司分管副总经理组织分析及落实,并将处理结果通报公司。

3.3.7 对各部门发生的事故险肇,要立即逐级上报,根据职责分工,由各部门分管领导组织分析及落实,并将处理结果通报全公司

3.3.8 各部门要建立“三种情况”台帐,按时登记。

3.3.9 对重大人身险肇事故要保留现场,进行拍照,各种资料要妥善保存,作为安全教育材料。

3.3.10 对“三种情况”要做到百分之百建档、百分之百教育、百分之百考核、百分之百整改,并将“四不放过”处理结果于10日内上报相应专业管理部门。

3.4 检查与考核

3.4.1 公司安全管理部对本办法执行监督检查。

3.4.2 对领导违章指挥、职工不服从监督检查或隐瞒“三种情况”的要加重处理。

3.4.3 对“三种情况” 部门没有及时按“四不放过”精神对待的,对责任者给予必要的行政处理,并在公司进行通报。

3.4.4 对发生“三种情况”的部门按照专业管理部门有关处罚规定进行处理。对没有认真执行“四不放过”的专业管理部门或管理职责不到位的要进行连带经济考核。